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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7-22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1〕125号)精神及要求,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开始申报,现将金沙集团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按照《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4号)规定,后期资助项目是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加强基础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
2021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主要资助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主要资助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请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电子版(或其他非纸质成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3.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16年7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一)本次项目采取网络平台在线申报。教育部社科司主页(
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二)自2021年8月16日起受理项目网上申报。请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报。
1.在线填写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和“相关成果”;下载“申报成果介绍”模板,填写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到申报系统;
2.以附件形式上传PDF版本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文件大小不超过30M);
3.提交材料:在线打印的《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及申报成果材料各2份。
4.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28日,纸质材料9月1日前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附件2: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一览表
附件3: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科研处    
                                                           2021年7月22日

编辑:张火萍
审核:刘长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