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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2-25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要求,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金沙集团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研究回答新发展阶段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更好引领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服务。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申请者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注重从原创性学理化学科化上深化研究阐释,特别是加强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推进新时代治国理政实践中提出的具有原创性、时代性、指导性重大思想观点的研究阐释。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深入阐发中国奇迹背后的道理学理哲理,着力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围绕推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系全局、事关长远重大战略和重大举措,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项目类别、资助额度及预期成果要求

(一)规划基金项目

1.项目申请人资格: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教师。

2.资助经费:10万元。

3.成果要求:专著1部或系列中文核心论文。

4.成果署名: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金沙集团wwW3354CC,同时必须注明基金项目。

5.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二)青年基金项目

1.项目申请人资格: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资助经费:8万元。

3.成果要求:专著1部或系列中文核心论文。

4.成果署名: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金沙集团wwW3354CC,同时必须注明基金项目。

5.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三)自筹经费项目

1.自筹经费项目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不低于8万元,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扫描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2.成果要求:专著1部或系列中文核心论文。

3.成果署名: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金沙集团wwW3354CC,同时必须注明基金项目。

4.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四、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连续两年(指2020、2021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2年度申报资格。

(三)申报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四)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五)申请人要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六)申请者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七)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五、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二)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 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四)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同时打印一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负责人及成员签名)。各单位汇总后连同电子稿(Word 格式)统一报送科研处(1008B)。

(五)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2年03月08日,逾期不予受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各院部要认真学习申报文件和培训材料,组织教师做好选题、论证撰写工作。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岗在职教师、前期研究成果积累较好的讲师要参加本次申报。


附件1: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pdf

                                                                     科研处

                                                                   2022年2月25日




编辑:张火萍
审核:刘长万